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05-006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04年度,公司只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借款担保,担保金额130,000,000.00元,担保期限至2004年6月6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担保贷款已全部偿清。公司对该担保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及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
陈 晓
谢兴国
沈富腾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六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就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代理协议的签署、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 晓
谢兴国
沈富腾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六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此项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以及我们就此关联交易向公司的质询与进一步的了解,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以发展公司业务为出发点,交易内容真实,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晓
谢兴国
沈富腾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就原材料采购协议的签署、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 晓
谢兴国
沈富腾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六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就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此项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以及我们就此关联交易向公司的质询与进一步的了解,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生产需要为出发点,交易内容真实,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晓
谢兴国
沈富腾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