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0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委托关联人代收代付工程款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7亿 25% 1.83亿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5.0亿 75% 5.25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成立日期1980年,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
甲12号,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国清。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进出口、代理、转口贸易、承包、开发、租赁等业务。
(2)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成立日期1985年,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
甲12号,注册资本47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小青。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承包境外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
备、材料出口;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
的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2、关联方关系
“北方公司”:指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万宝公司”:指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北方国际”:指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万宝公司拥有北方国际66.26%的股份,是北方国际的第一大股东。北方公司
拥有万宝公司的100%股份,中国北方是北方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北方国际、
北方公司、万宝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总资产3,137,546,124.42
元,净资产1,019,413,277.29元,实现净利润40,364,638.67 元;截止2003年12
月31日(经审计),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总资产10,634,065,150.10 元,净资产4,202,700,828.56
元,实现净利润65,529,423.14 元。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和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均具
备该关联交易协议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7 亿元;
(2)与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5.0 亿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三方预计,2005 年度通过北方公司、万宝公司代收代付的工程款总额为6.7
亿元。北方公司、万宝公司承诺不收取代理费和无形资产使用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北方国际2001年配股完成后,北方国际的资产和业务规模不足以单独承
担大型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以及万宝公司注入北方国际的民用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的境外总承包合同不能变更作为合同主体的总承包方等原因,北方公司、万宝公
司同意在必要情况下以北方国际作为对外履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程投标
的代理人,包括办理项目所需设备、货物的进出口手续和许可,以及有关劳务输
出手续和许可等,办理项目收汇、结汇手续等。经三方预计,2005 年度通过北方
公司、万宝公司代收代付的工程款总额为6.7 亿元。北方公司、万宝公司承诺不
收取代理费和无形资产使用费。
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发展北方国际的国际工程业务能力为出发点,经三方友好
协商确定的,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形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
公司提供的有关此项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以及我们就此关联交易向公司的质
询与进一步的了解,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以发展公司业务为出发点,交易内容
真实,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三届六次董
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公司将该项议案提交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对
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1、
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就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代理协议的签署、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
情形。
该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万宝工程公司在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放弃表决权。
该项关联交易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方为中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和北方国际合作股
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3月30日
(3)协议主要内容及履行方式:
北方国际同意委托北方公司、万宝公司作为其工程承包项目的代理人,北方
公司、万宝公司同意接受其委托,该委托代理关系包括以下各项:
(A)应北方国际的要求,以适当的合作方式与北方国际共同对外进行项目
投标,并在中标后代理北方国际签署工程承包或类似形式的合同;
(B)北方公司、万宝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北方国际对外履行因2001年
配股而注入北方国际的业务,包括代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设备供应、
后续的维护、零配件提供等义务,并接收境外和必要的境内付款(包括收汇结汇
等手续),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的项目资产和人员由北方国际提供;
(C)根据所签署的项目合同或协议代为履行政府的报批、备案手续,进出
口的报关通关手续;
(D)代理或协助办理必要的银行、履约担保等项目手续;
(E)办理必要的索赔手续或进行理赔;
(F)办理为上述代理关系所需的其他必要手续和行为。
根据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关系,北方国际将承担北方公司、万宝公司代理对外
执行上述项目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包括取得上述配入项目的全部收益并承担全部
风险,北方公司、万宝公司仅作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代理人履行其代理职责;
但北方国际、万宝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代理协议导致的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同时,三方同意北方公司、万宝公司应当根据协定项目的合同规定积极对外
催收款项,并根据对外工程款的结算进度与北方国际结算,项目工程款项到帐后
北方公司、万宝公司应当在结汇后的当月划转到北方国际指定的帐户上,在该财
务结算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其它手续费应当由北方国际承担。
三方预计2005年度通过北方公司、万宝公司代收代付的工程款总额为6.7 亿
元。北方公司、万宝公司承诺不收取代理费和无形资产使用费。
(4)关联交易正式生效条件:本协议在三方签字盖章后,经北方国际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协议有效期:2005年1 月1 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名义签订国际工程项目的业
务代理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