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市场投资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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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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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试点有迹可循
吴祖尧

    中国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  吴祖尧

    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是未来股市十分重要的投资机会,如何挑选试点对象,则是市场关注的重点。四川长虹、吉林敖东、银鸽投资、哈药集团、上电股份等传言中的可能试点股票近期股价纷纷出现异动,令投资者难辨真伪。其实,试点企业的选择并非雾里看花,其挑选思路是有迹可循的。

    管理层挑选试点企业最基本的出发点是要确保试点成功,离开了这个前提,一切试点方案、一切试点对象都将免谈。试点企业的选择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上市公司要有意向,但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管理层的挑选。管理层对试点企业的挑选将会慎之又慎,这主要是基于以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前车之鉴,这次试点太重要了,试点的成败将直接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未来走向,管理层输不起,投资者输不起,中国证券市场更输不起。有鉴于此,投资者不要相信市场上的任何传闻,过去有试点方案的公司并不意味着就是今后潜在的试点对象,积极性高的上市公司并不一定就是可能性最大的公司。相反,出于信息披露公正性的考虑,一些默不作声的上市公司,反而有可能从中蹦出黑马。那么挑选试点企业重点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首先,上市公司要有良好的素质。过去中国嘉陵、黔轮胎的减持试点失败,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上市公司质地。只有那些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实实在在回报的公司,试点才有意义,也比较容易获得市场认可。那些发展前景不佳、濒临亏损或濒临退市的公司,已没有必要再消耗证券市场的资源,试点只能给大股东带来再一次圈钱机会。衡量上市公司素质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经营业绩,二是运作的规范程度。对于经营业绩,除了要稳定外,最好能保持一定的成长性;而上市公司的规范性除了公司治理机制要健康外,也包括信息披露、投融资行为、分红行为等方面要规范。

    其次,股票的净资产要与市场股价有足够的差价,同时市盈率要相对较低,股价涨幅不宜过大。流通股东获利也是影响试点成功的重要因素。尽管非流通股如何定价尚不明确,但净资产无疑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对于流通股东来说,如果股票净资产与流通股股价有足够差价,投资者在试点中获取的收益将更多一些。如果投资者在试点中一无所获,试点方案将很难得到认同,试点失败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那种认为非流通股比例越大,流通股东获利越多的认识是一种误区。流通并不意味着减持,市盈率相对较低,有利于控制股价风险,降低大股东变现的动机。而回避那些涨幅过大的股票,则可防止主力资金借试点机会出货,从而保护流通股东权益。

    再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应相对简单,股东决策效率要高。股权结构简单,有利于降低大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谈判的复杂性,股东决策效率高有利于保持方案的灵活性,促进试点成功。股权结构简单也有利于试点工作中的信息的保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降低股价被操纵的风险。尽管国资委近期也表态支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试点,但笔者认为,试点工作并不一定要从国资企业开始,至少从大型国资企业开始不太合适。由于股市中国有股数量众多,影响面广,国有股权定价比较敏感,且决策过程相对复杂,容易使试点工作缺乏回旋余地。因此,最好等试点工作已有一定思路和积累一定经验后,再来探讨解决大型国资企业的方案。从这一点来看,选择民营企业或地方政府对国有股份有处置权的上市公司进行试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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