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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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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05-04

    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截至2004年末,公司无逾期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20万元,占公司2004年末净资产的比率为7.60%。公司为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续担保了700万元,此担保系历史原因形成,担保金额已逐年减少,且截至报告期末,被担保方也为公司1.97亿元借款提供了担保。为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续担保属于特殊情况下的行为,但此担保行为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不符;公司为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申请4820万元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项下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是对前次担保行为的延续,近年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不太稳定,此担保行为存在一定风险。公司虽然对以上两单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涉及担保总金额也不多,但为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仍应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解除担保责任,防范风险。

    二、对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虽在报告期内盈利,但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局拟定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政策是适当的。

    三、对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该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的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局提名周润、邹敦华、雷忠、叶伟杰、刘汉德、陈伟雄、刘志坚、李连华、赵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志坚、李连华、赵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在董事局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五、关于聘请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此议案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在提交董事局审议前已经我们同意,该次董事局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刘志坚、李连华、赵华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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