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号:600282 编号:临2005—004号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3月16日上午在公司7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潘长根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刘中豪先生代为行使权利。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庆明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和经理层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执行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其交易定价方法和决策程序完备。
该议案尚需提交二〇〇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〇〇四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四年财务决算报告及二〇〇五年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二〇〇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二〇〇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决定提名吕庆明先生、刘中豪先生和包维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二〇〇四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庆明,男,1954年9月出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南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及纪委书记、南钢联合公司党委副书记及纪委书记,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吕先生于1971年到原南京钢铁厂工作,历任运输部政工干事,运输部团总支干事、团总支书记,厂团委干事、副书记,动力分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厂党委组织处处长兼党校校长,高线厂党总支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干部处处长。
刘中豪,男,1961年12月出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兼任南钢联合公司工程部部长,大专文化,会计师。刘先生于1981年7月到原南京钢铁厂工作,历任炼铁厂会计,烧结分厂主办会计,烧结分厂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副厂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预决算处副处长、处长,南钢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处长。
包维义,男,1963年11月出生,南钢联合公司审计部部长,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包先生于1986年到齐齐哈尔钢厂工作,任干部处考核员、培训员;1988年至1990年在北京科技大学学习;1990年到北满特殊钢集团公司工作,历任电炉厂炼钢工,劳动人事处定额员、科长,财务处科长、副处长,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