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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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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若轻”的新股询价制
文/尤旭东

    新股询价给市场带来的冲击有目共睹,选择有海外上市背景的公司为“新股询价”第一股直接导致了A股和H股股价的硬性接轨。而第二家直接导致了中小板的大幅调整。对于A股市场投资者来说,这一结果的杀伤力更在于市场预期,因为这会为后来者提供参照系,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照H股股价发行,比较效应会进一步蔓延。

    事实上,自沪深股市创建以来,IPO的定价政策一直摇摆不定,从最初的固定价格方式定价,到后来的相对固定市盈率定价;从累积投标定价再到控制市盈率定价的演变,无一不显示出这一点。目前实施的询价制,可以看出欲将IPO定价模式彻底市场化的运作思路可谓用心良苦。

    但是,彻底的市场化运作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市场具备相对完善的价格发现功能。客观而言,中国股市自诞生那一天起就始终没有摆脱政策市的窠臼,并不具备完善的价格发现功能。在以往的IPO定价的改革中也有过市场化定价的尝试,但是由于市场环境不成熟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就在于,价格被上市公司和券商等少数利益群体操纵,从而违背了市场化的初衷。那么,目前的询价制环境又如何呢?从相关规则可以看到,参与询价的机构限于符合条件的数十家机构,这使得众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无法参与询价,而众多中小投资人更被询价制度排斥在场外。也就是说,定价权实际上掌握在少数大型机构手里,由于机构认购新股后还有一个筹码锁定期,只有过了锁定期之后,这部分股票才能够上市流通,出于资金成本和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些大型机构势必联手压价以提高盈利空间,而如果有现行的H股价作为参照的话,这些机构甚至连定价的脑筋都不必费。也就是说,如果拿现时的询价制与以往曾经推行并夭折的累计投标定价制相比,仅仅是定价的话语权从上市公司和券商转移到少数大型机构手里,造成的结果也必然是以一种不合理代替另一种不合理。然而,在诸如股权分置等股市根本矛盾亟待解决的今天,前者给市场带来的伤害要远大于后者。回头看来,新股询价制似乎举重若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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