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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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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因违反环保法律而被紧急叫停的宣威电厂七期扩建工程,赶在春节之前迅速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审查
国电电力跳出“环保漩涡”
立昂

    □记者  立昂  北京报道

    2月5日,国电电力(600795)公告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公司下属的宣威电厂七期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对宣威七期项目环境评价的初审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其中就包括国电电力控股子公司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的宣威电厂七期2*30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扩建工程。

    工程被叫停后,却又如此迅速地获得评审通过,这多少让人感到有些意外。

    国电电力董秘陈景东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程被叫停主要是电力行业与环保总局对于“开工”的理解不同所引起的。而项目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评审通过,则表明该项目本身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并非像外界猜测的那样,工程立项时存在环保问题。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正因为宣威七期工程的环境评估还未得到环保总局的审核,才被紧急叫停。

    不过,陈景东向记者强调,国电电力并没有违反国家法规,在环评批准前就开工建设。“我们从来没有开工”,陈景东介绍说,公司的宣威7期工程目前仅仅停留在前期通水、通电的“三通一平”。

    对于此次停工,陈景东称,主要是公司对“开工”的理解与环保部门有差异造成的。他说,目前我国并未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什么叫“开工”,而按照电力行业内的惯例,何时进行电厂主厂房的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何时才叫“开工”。

    有业内人士证实了陈景东的说法,即现行法律对火电厂的开工没有明确的定义。不过,该人士认为,国电电力的说法略微有点打擦边球的意思。“前期投入成百成千万元的资金,难道不算开工?”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水电工程的“三通一平”必须首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知》还规定,考虑到水电工程位置偏远,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前,可先编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开展必要的施工前期准备活动,但不得进行大坝、厂房等主体工程的施工。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环保法规的不断健全,相信在不久之后也会对火电建设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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