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3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4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3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4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京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3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8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上述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3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上述提案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gem@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及期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