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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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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3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咨询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咨询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电话:010-85259595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3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厚业绩,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经纪”)于2021年3月3日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申购浦发银行发行的“财富班车进取3号(90天)”3000万份,投资期限90天,预期收益率3.5%/年,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民生保险经纪已于2021年6月2日收到本次投资本金及收益合计3025.89万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收益25.89万元。

  收回投资后,民生保险经纪于2021年6月3日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继续申购浦发银行发行的“财富班车进取3号(90天)”3000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进取3号(90天)

  2、产品代码:2301137337

  3、理财产品登记编码:C1031013A000659;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4、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成立日:2013年10月24日

  6、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7、申购及申购确认日: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日申购,T+1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份额,T+1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份额即为申购确认日。(T日、T+1日均为工作日)

  8、投资期限:90天

  9、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90天。

  10、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若有)。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11、赎回:客户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12、产品预期收益率:3.40%/年

  13、银行提前终止权: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4、投资金额:300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理财产品拟配置资产的比例为如下,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高流动性资产所配置资产包括现金、回购、拆借等, 债券、债券基金等, 存放同业、货币市场基金等,占比20%-80%;其他资产所配置资产包括信托计划、定向计划, 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占比20%-80%。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影响及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对于合同约定可进行赎回操作的产品,若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理财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理财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8、本理财产品可能因投资标的的价格波动、所配置信用产品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付息、还款义务、所配置信用产品因为面临重大的损失而被止损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出现负收益和本金面临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9、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浦发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在选择交易对方时,重点选择资信级别高、财务状况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同时,将通过分散投资标的控制风险。

  3、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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