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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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武跃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田旺林、周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大会;高管列席了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太化集团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焦化投资49.115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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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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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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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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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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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804,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2%,议案全部审议通过。议案1,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3,冯志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议案4,李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水泉 杨晓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