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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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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国恩股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28,760.76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9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1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额7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8,508,617.2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1,491,382.7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2 月2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验资报告》(XYZH/2018QDA2007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9日,公司“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4,597.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8,760.76万元(包含利息),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公司“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立项时,计划采购中的部分核心设备系国外进口,因受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外(欧美)设备制造厂商无法保证设备的正常交期。基于此,公司决定终止此一部分海外设备采购。2、受目前全球疫情影响及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复合材料项目终端需求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产品细分领域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公司适时根据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适度的控制投资规模,有利于公司的整体投资风险的控制。

  鉴于“先进高分子符合材料”项目目前已部分投产使用,项目投产部分可基本满足现有客户及未来公司发展需求。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公司拟终止“先进高分子符合材料”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8,760.76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28,760.7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做如下安排:

  (一)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维持日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的费用支出等,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待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永久补流相关事项及本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五、承诺事项

  1、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重大资产收购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上述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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