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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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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兆辉先生主持,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后续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专项用于基金会“我助妇儿康”——女性“两癌”救助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在《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中增加“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及事项清单”为第二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为: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及事项清单。”

  除上述增加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子项目“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由大华种业东辛分公司变更为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厂区内。

  ●本次变更仅为“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子项目“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均保持不变。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暨投资总金额:1,358万元人民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32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其中:“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6,767.17万元、“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227.76万元、“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317.37万元、“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532.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进行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子项目“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190.6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7.18万元,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20.93%。

  三、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子项目“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原计划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900㎡、平房仓6,600㎡、成品库及加工厂房1,540㎡、循环式烘干线1条、连续式烘干线1条、种子加工线1条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等。其中:新建平房仓、成品库及加工、烘干厂房、连续式烘干机及配套设备等建设内容尚未启动。鉴于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紧迫性,公司上述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由大华种业东辛分公司变更为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并相应调整实施地点。

  本次变更的投资总额为1,358万元,其中:

  1、土建工程费用508万元。新建种子加工厂房600㎡,种子烘干厂房600㎡,金属储存仓4座(500吨/座)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设备购置费用530万元。购置安装成套种子加工线1套、成套种子烘干线1套(30吨/台,5台串线,含配套200吨/座干粮仓4座、300吨/座湿粮仓1座)以及其他配套设备。

  3、项目管理费用20万元。

  4、项目流动资金300万元。

  四、本次变更的原因

  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投产已近二十年,现有加工、烘干、仓储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均较为陈旧,产能下降严重;随着公司种业业务市场开拓的快速发展,目前宝应湖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条件、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与实际市场需求相比已严重滞后。

  为更好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补足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的种子生产、加工能力,夯实公司育种保种能力,在充分审慎研究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原大华种业“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种子加工厂房、烘干厂房、烘干线、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并相应变更项目实施地点。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将切实弥补大华种业宝应湖分公司产能不足的短板,提升大华种业总体保种能力,有力支撑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

  本次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大华种业分公司,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产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变更。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子项目“东辛分公司改扩建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事宜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垦农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5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5日

  至2021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1119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1119室)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7772107     传真:025-86267790

  联系人:张恒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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