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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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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10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2月14日起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芸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10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4日起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长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改选重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调整为:

  审计委员会:莫吕群、朱雪珍(召集人)、薛誉华,其中朱雪珍为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委员会:宫长义(召集人)、莫吕群、殷新;

  提名委员会:宫长义、殷新(召集人)、薛誉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宫长义、朱雪珍、薛誉华(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委员简历见附件。

  二、 公司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吴明福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为此决议聘任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吴明福先生作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非公司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1、 宫长义先生个人简历

  宫长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宫长义先生持有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25.2335%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29.84%的股份,宫长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外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待该事项完成后,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增至45.9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宫长义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宫长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 莫吕群先生个人简历

  莫吕群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6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市政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2015年2月起至2020年3月任PPP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兼任EPC总承包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兼设计研究院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亿丰(江苏)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亿丰(苏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北河泾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亿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莫吕群先生持有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0.3283%的股份,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29.84%的股份,此外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待该事项完成后,中亿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增至45.9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莫吕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 薛誉华先生个人简历

  薛誉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金融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多项江苏省、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主持《苏州上市公司发展报告研究》(2014-2020)、《桂林产业协同发展研究》、《桂林打造改革创新高地研究》、《苏州市中小企业监测平台数据分析》、《苏州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等课题20余项。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誉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 朱雪珍女士个人简历

  朱雪珍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副教授。曾任苏州丝绸工学院实验总厂工程师、主办会计;1998年至今于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教,兼任苏州恒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成本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雪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 殷新先生个人简历

  殷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苏州科技学院(现苏州科技大学)建筑系助教、讲师、建筑设计教研研究所副主任、主任,曾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殷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 吴明福先生个人简历

  吴明福先生:194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公司创始人。毕业后开始经商,1985年创建台湾罗普斯金并任董事长;1993年到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前身罗普斯金花格网,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罗普斯金控股董事、铭富控股董事、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明福先生控制的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61%的股份,2020 年11月28日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少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至20.37%,截止目前该协议转让尚未办理完结。

  吴明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20-09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下午14:00-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020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 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583,859.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1515%。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2,3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33%。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1,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1,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8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长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583,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91,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583,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91,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47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11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78,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080%;反对113,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583,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91,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583,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91,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莫吕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2,505,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9.20%。

  (2)选举张骁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2,505,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9.2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薛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2,505,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9.20%。

  (2)选举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2,505,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9.20%。

  (3)选举殷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2,505,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9.2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胡海洋和朱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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