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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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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4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41)已于2020年1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株洲国投”)《关于向天桥起重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株洲国投持有公司341,127,105股份,持股占比24.08%,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株洲国投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深交所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株洲国投对华新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9:0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证券投资发展部。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段丽媛                  电话:0731-22504022

  传真:0731- 22337798                 邮箱:sid@tqc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4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12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提名谭竹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黄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3、《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之日起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4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谭竹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谭竹青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竹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竹青,男,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证部主任、专项审计部主任;株洲市审计局副科长,主任科员,株洲国投计划财务部部长;天桥起重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华新机电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谭竹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竹青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4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范文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范文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文斌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文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黄文斌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31-22504022    传真:0731- 22337798    邮箱:sid@tqcc.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简  历

  黄文斌,男,中国国籍,198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5月,供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体制改革》《乡镇企业、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刊物主编;2007年9月进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战略发展部部长、天桥配件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新机电总经理。

  黄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0-04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振宇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振宇,男,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城铁运营部综合处副处长、审计和风险部部长。2020年8月起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振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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