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顺市监〔2020〕128 号)文件规定,公司符合2019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项目扶持要求,获得政府补助资金20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20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为2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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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军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持续督导并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民生证券于2020年12月11日对海川智能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情况予以报告。
一、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1日,持续督导项目组秦荣庆、梁琪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民生证券制定了相关培训计划,并及时向海川智能提供了培训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培训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供自学。
二、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证券法》(2020年3月1日执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三、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能够增强海川智能上述人员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证券法及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便于以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对照、运用和学习。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字):
梁 军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