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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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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
过半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0-08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

  过半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岸仲合”)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累计减少所持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上述权益变动后,伟岸仲合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减少至6.28%。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岸仲合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形。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累计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通过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 3,8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伟岸仲合本次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累计减持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伟岸仲合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减少至6.2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伟岸仲合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伟岸仲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伟岸仲合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伟岸仲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伟岸仲合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伟岸仲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宣亚国际

  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2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宣亚国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

  二、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伟岸仲合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2、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9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详见下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

  注:伟岸仲合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伟岸仲合累计减持股份5,4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7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伟岸仲合于2020年6月9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伟岸仲合累计权益变动减少公司股份8,0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5079688

  3、联系人:汪晓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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