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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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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8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3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与深圳市汇泽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泽万丰”)于2020年3月31日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由于汇泽万丰业务发展需要,深圳新宏泽与汇泽万丰经协商一致终止原租赁合同,另行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合同拟约定租赁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租赁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F号,租赁面积965.66平方米。原合同自新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议案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8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4日通过通讯、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主持,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与深圳市汇泽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泽万丰”)于2020年3月31日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由于汇泽万丰业务发展需要,深圳新宏泽与汇泽万丰经协商一致终止原租赁合同,另行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合同拟约定租赁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租赁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F号,租赁面积965.66平方米。原合同自新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8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H号的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给深圳市汇泽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泽万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由于汇泽万丰业务发展需要,深圳新宏泽与汇泽万丰经协商一致终止原租赁合同,另行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合同拟约定租赁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租赁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F号,租赁面积965.66平方米。原合同自新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董事、总经理肖海兰女士是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汇泽万丰为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次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汇泽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13469L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社区衙边岗胜路步行街二区1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烈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深圳市宏泽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肖海兰女士是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汇泽万丰为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F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965.66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层A-F号。房屋建筑面积:965.66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共计三年。

  (三)租金:租赁房屋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54,505.60元,且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上调增6%。

  (四)其他费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汇泽万丰承担。

  (五)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六)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重新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办公场地,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汇泽万丰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9,980.8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办公场地,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房屋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应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办公场地,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8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宏泽”)股份103,632,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64.77%)的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控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出具的《亿泽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拟减持9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亿泽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亿泽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意向

  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身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分红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在公司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损失。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亿泽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内容与亿泽控股已披露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亿泽控股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亿泽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亿泽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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