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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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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7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20-066)。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

  (4)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发行数量

  (7)限售期安排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11)上市地点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审议《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等相关内容。

  (三)以上议案中,议案2需要逐项审议;议案1-12、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1-4、8-9、12、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中,关联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议案1-4、议案9、议案14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应对议案1-4、8-9、12、14回避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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