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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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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境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公司决定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如下修订:

  ■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4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告知函,其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吕洪斌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高元先生(简历后附)接替其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茹涛先生、高元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高元先生简历

  高元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正在或者曾经主持及参与的项目有:迈瑞医疗IPO项目、奥赛康重组上市项目、药明康德IPO项目、艾迪药业科创板IPO项目、苏宁环球非公开发行项目、宝胜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江南嘉捷IPO项目、鹏鹞环保IPO项目、雅克科技IPO项目、国科微IPO项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公司新三板挂牌等数十家企业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6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68,205,4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推进后续的发行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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