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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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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见公司 2020年7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以其持有的国光股份股票提供担保。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通知,获悉其已办理完毕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54,000,000.00股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1:质押到期日为以下两个时点中的较早者:

  ①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

  ②本次可转换债券本息全额付清。

  注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质权人代理人。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颜昌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国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7月3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31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天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6:30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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