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吕强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对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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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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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为质押展期,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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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吕强先生所质押股份中,质权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1,186,500股是为公司发行可转债提供的质押担保,不属于个人融资。
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以上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0年7月20日的总股本为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票258,708,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3%;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5,28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02%。
(三)股东质押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4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9.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49%,对应融资余额为12,000万元。
3、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吕强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本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查,他们就此议案发表了相关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哈尔斯”)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为2,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将与关联方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数字”)发生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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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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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华数字饮水器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4号楼911
法定代表人:刘思瑾
注册资本:2366.8723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数字化智能饮水器具研发、设计、销售及电子部件的销售;物联网产品、光电子产品、专用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基于物联网的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节能产品技术研发、销售;生态农业产品技术研发、销售;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的研发及应用;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4,611.31万元,净资产4,604.39万元,营业收入54.57万元,净利润-58.52万元。
(三)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汉华数字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敏女士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汉华数字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汉华数字是专业从事数字化智能饮水器具研发、设计的公司,在智能饮水器具的智能控件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合作开发智能水杯,它根据公司对智能水杯的产品设计要求,为公司研发、设计、生产相应的智能控件。公司根据产品开发的具体情况与其在2020年度签订有关的合同。
(二)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汉华数字是专业从事数字化智能饮水器具研发、设计的公司,在智能饮水器具的智能控件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公司与其合作开发智能水杯,它根据公司对智能水杯的产品设计要求,为公司研发、设计、生产相应的智能控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智能杯产品的功能性、市场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健康、更舒适有度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整体要求。
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查,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哈尔斯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