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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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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4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投资人同时面临债转股工作停滞不前、公司及亿阳集团的财产查封并未解除、资产处置等大部分工作亦未进行等诸多困难,可能导致重整计划执行迟迟不能完成,进而对公司利益造成进一步损害。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5月20日和6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046、临2020-073、临2020-099和临2020-135)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0,840.45万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23,802.24万元,并且尚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5笔,涉案本金476,948万元,未诉担保本金20,050万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本金496,998万元。涉诉事项中,共计有12笔(其中同一原告,不同案号的两起涉诉事项合并为一笔统计)生效判决为公司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涉案本金共计127,787万元;另有15笔生效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本金111,461万元;其余诉讼尚处于司法程序中,合计涉案本金237,700万元。公司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1、关于公司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6日开始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37号,由于(1)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3)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时任董监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予以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全文。

  四、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强化公章管理。

  2)公司成立专门小组解决相关事项,并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积极应诉。

  3)2020年5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裁定书编号:黑01破5-4号),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2、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承诺

  为消除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做出如下承诺: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

  2018年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亿阳集团发来的回复函的公告》。亿阳集团在《回复函》中确认,在其过往经营中,确实存在通过五洲博通从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亿阳集团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附加上收益分期偿还所欠款项。同时,以其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证。由于公司无法对干细胞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判断,公司一直的诉求是希望亿阳集团以现金形式偿还。

  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在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亿阳集团的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进展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在其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解决公司涉嫌违规事项。经向亿阳集团了解,截至目前,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进展如下:

  自2020年5月29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亿阳集团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重整投资人万怡投资除按重整计划规定于2020年6月1日按期足额交纳了1.4亿元外,又于6月15日,在重整计划之外,积极协助筹集5,000万元资金用于公司工资发放和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为尽快推进重整计划执行,万怡投资在7月9日前将剩余1.6亿元资金提前存放于银行专户管理,由阜新银行监管用于本次重整计划。万怡投资承诺的投资款已全部提前到位,现正在向所有普通债权人寄送《债权清偿及转股安排告知书》,按重整计划近日开始向每户普通债权人发放10万元清偿金,共计约1.4亿元。

  在积极推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万怡投资同时面临债转股工作停滞不前、公司及亿阳集团的财产查封并未解除、资产处置等大部分工作亦未进行等诸多困难,尚需与法院和管理人进行沟通,具体如下:

  1)关于协执问题

  亿阳集团资产受限、债转股人数众多,万怡投资认为需要法院就公司及亿阳集团所有涉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案件的解封出具协执。

  2)关于债转股安排

  据亿阳集团统计,截至目前仅有183名债权人提交同意转股的文件,尚有1239名债权人未回应转股安排,债转股工作目前处于暂停状态。目前债转股困难重重,需要管理人、万怡投资、亿阳集团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拟按重整计划设立持股平台,对拒绝债转股安排的债权人所转股权进行提存。但尚需与法院沟通方案,并期望得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裁决。

  3)公司的担保责任问题

  万怡投资拟推动向受理公司执行案件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参考相关案例,仅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异议的请求才可能得到支持,否则仍存在债权人继续执行公司财产的风险。为避免形成新的控股股东占用,万怡投资正与法院及管理人沟通,以期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持,获得法院相关的法律文件以解除担保债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投资人同时面临债转股工作停滞不前、公司及亿阳集团的财产查封并未解除、资产处置等大部分工作亦未进行等诸多困难,可能导致重整计划执行迟迟不能完成,进而对公司利益造成进一步损害。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受公司2020年出现欠发工资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持续恶意挖角影响,近期一线研发骨干大量离职,研发能力损失巨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目前员工欠薪情况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研发能力。但如果营业收入继续下降,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继续亏损的风险。

  4、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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