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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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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50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关闭处置了长期亏损门店,产生赔偿、固定资产和存货报损、装修长摊余额一次性摊销等损失。

  因2019年关闭处置了长期亏损的门店及部分子公司的股权,令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以体现,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5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50人,实际出席持有人50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7,300,003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300,003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林波先生、王妍女士、杨秀芬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300,003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5)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意见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管理委员会授权管委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缩短,并提交董事会;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8)办理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9)决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制定、决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本公司股票;

  (1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卖出的全部事宜;

  (14)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

  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计划资产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出售且资产分配完毕并办理完毕本计划注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300,003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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