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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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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秋婷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赫、赵小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6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7月1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叶利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选举董事长叶利明先生、独立董事傅建伟先生、独立董事金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叶利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选举独立董事傅建伟先生、独立董事金英女士、董事徐凤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傅建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独立董事金英女士、独立董事单立平先生、董事徐凤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金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选举独立董事单立平先生、独立董事傅建伟先生、董事叶盛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单立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盛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秋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璟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娅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叶盛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徐凤娟女士、吴秋婷女士、赵立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叶盛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范月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叶盛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念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杭州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绍兴市越城区青年联合会副会长等。

  叶盛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女士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吴秋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吴秋婷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高璟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上海念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璟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的堂外甥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孙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绍兴汇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渠道部客户经理,浙江浙大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绍兴震豪纺织品有限公司会计,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孙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徐凤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于绍兴市拖拉机附件厂、绍兴市丝织厂、绍兴市五交化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第五届政协常委、越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学校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徐凤娟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0,659,77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叶利明先生是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赵立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两新党务工作者协会理事、绍兴市新经济联谊会理事。先后荣获绍兴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浙江省第五届优秀职工等荣誉称号。

  赵立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范月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科长。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范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6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7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方红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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