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2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补选高登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议同意对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补充调整。调整后,上述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韩跃伟(主任委员)、吴峻、翁菁雯、张炜、高登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张炜(主任委员)、路清、张元兴、吴峻、高登锋
2、《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3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最大作用,以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董事会最终审慎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回购股份。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3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9年6月18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19年6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44,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8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823,302.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主要原因与决策程序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
三、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未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54,021,537股,已回购股份10,044,713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予以注销,则总股本会相应减少。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最大作用,以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董事会最终审慎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