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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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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59.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545.90万股,网上发行4,913.10万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发行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4,436,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6,499,624.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936,475.50元。

  截止2014年6月23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根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6,459.5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为三个养猪场的建设,分别是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西团旺前养猪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实施项目中的西团旺前12万头商品猪养猪场的投资,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727.45万元及全部利息(截至2016年10月31日利息收入为6,854,633.60元 )用于龙大养殖新项目“光山母猪场”的建设,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的533万元继续用于项目中的杨格庄、崔格庄养猪场的后续使用。杨格庄养猪场已于2012年投入使用,南崔格庄养猪场已于2014年投入使用,光山母猪场目前也已完全投入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018.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建设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

  上述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主要为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鉴于“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已实施完毕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伊藤忠(中国)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四个月内(即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2020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020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伊藤忠(中国)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情况告知函》,伊藤忠(中国)已减持公司股份9,982,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依据相关规定,现将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减持股份其他情况

  ■

  注:由于贵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贵公司的总股本由998,801,700股变更为998,288,980股,为此,本次减持前我公司持有贵公司的股份占比按照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的总股本(即998,288,980股)计算得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伊藤忠(中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伊藤忠(中国)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伊藤忠(中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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