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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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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10月17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

  截止目前,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相关问题,且需要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19年10月24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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