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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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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9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已于2019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明公司”或“申请人”)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厦工股份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9-068”号公告。

  经研究,厦工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审议表决《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召开。

  二、会议形式和投票方式

  (一)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的形式召开。

  选择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8时前,进行参会人员身份核实与签到登记,并领取会议资料。现场会议地址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大法庭(法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选择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经审核具有参会资格),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二)投票方式

  为了便于统计票数,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均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会议”,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或者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债权人会议”关注“破产债权人网络会议技术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会议”后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进行参会。

  三、会议内容

  1.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债权表》;

  3. 债权人会议主席报告资产处置监督情况;

  4. 管理人作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并接受债权人提问;

  5.债权人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且2018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净资产为负,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9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已于2019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明公司”或“申请人”)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厦工股份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9-068”号公告。

  经研究,厦工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召开,债权人将分组表决《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可通过网络方式列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意愿列席的出资人可与管理人联系,经管理人核实出资人身份后可获取网络参会账号和密码。《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等法律规定,应当设立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表决。为提高会议效率,出资人组会议将另行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14:30召开。

  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厦工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因技术问题,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将显示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管理人特别说明。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厦工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14:30召开。

  二、会议形式和投票须知

  (一)会议形式

  厦工股份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网络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审判大楼大法庭。

  (二)有权投票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

  (三)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现场投票方式:由管理人向到会出资人分发选票,现场投票的时间根据现场参会议程进行。

  网络投票方式:出资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办法

  1、机构股东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机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需在2019年10月29日17:0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号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吴美芬、倪敏娴

  联系电话:0592-6389300、010-85408683

  传 真:0592-6389301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且2018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净资产为负,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身意愿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字(机构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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