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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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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在窗口期误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胡锦敏先生因其配偶一时疏忽,导致其证券账户出现窗口期误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胡锦敏先生知悉后,立即通知公司董事会并表达歉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胡锦敏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其配偶于2019年10月15日登录其股票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交易价格为25.39元/股,涉及交易金额20312元(公司拟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窗口期增持。本次增持后,胡锦敏先生持有公司的股票数由50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7%)增加至50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74%)。虽然胡锦敏先生账户增持公司股票时,没有获悉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交易时点亦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但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上述事项发生后,胡锦敏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增持事项属于违规行为,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检讨。公司也就胡锦敏先生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保管证券账户,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保管和操作证券账户,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对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胡锦敏先生对本次在窗口期误增持公司股票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胡锦敏先生承诺: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窗口期所增持的股票12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时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至公司。并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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