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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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2:滚动理财指理财产品无赎回时,会自动滚动到下一期间。滚动时本金并未存入公司银行账户,购买时本金也不用从公司账户支出,不涉及到公司货币资金流入流出。部分产品滚动至下一期间时,利率有所波动。
说明3:每日型理财产品可随时赎回,理财期间利率有所波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50,000元,同时在2019年第三季度的任意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2亿元。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