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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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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我国持续深化医改,医药健康领域政策频出,医疗领域改革节奏加快。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落地、国家及各地对重点用药及辅助用药加大监控力度、药品临床综合监测评价推进、2019版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控费等政策持续推进。医药行业迎来更为深刻的变更,在变革时代下医药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报告期内,面对挑战和机遇,公司以“百年九芝堂、服务大健康”为价值理念,以“正心、正己、实干”为指导思想,坚持贯彻“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理念,持续挖掘现有品种的销售潜力,加强集团管控和预算管理,推进信息化管理,初步搭建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框架,确立“健康产品+健康服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公司各项重点项目的开展,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受政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打产品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8,854.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45.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2)会计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及财会〔2019〕 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2、会计准则的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2019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并购基金引入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优先级份额提供差额补足,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6800万元。公司为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述差额补足事项承担保证责任。2019年2月11日,并购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招商资管从并购基金中退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友搏药业为招商资管持有的优先级份额提供差额补足、本公司为友搏药业前述差额补足事项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事项终止。本公司、招商资管、北京纳兰德已签署《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退伙协议》,友搏药业、招商资管已签署《〈关于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差额补足协议〉之终止协议》,本公司、招商资管已签署《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之终止协议》。 公司担保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2、《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王波、马卓檀、张昆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监事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及报告: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2),摘要请参看公告在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6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以上修改后的制度全文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6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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