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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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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仲维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持情况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因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与仲维光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已违约的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导致康平公司及仲维光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股份,康平公司及仲维光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22,79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9年8月28日,公司接到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出具的《关于紫鑫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26次,减持价格区间为5.47元/股-8.38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仲维光先生在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康平公司《关于紫鑫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仲维光《关于紫鑫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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