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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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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曲洪普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预披露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1.17%。

  2019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曲洪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7月10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2,999,9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76%,已完成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本变更为443,856,103股,总股本按照最新股本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本变更为443,856,103股,总股本按照最新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曲洪普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曲洪普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1年3月3日至2012年3月3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曲洪普先生在《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及《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中作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即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11月26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洪普先生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没有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曲洪普先生此前承诺未发生矛盾。

  三、备查文件

  1、曲洪普先生向公司呈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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