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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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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19年6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通讯出席董事人数7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份总数由123,613,000股增加至185,419,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由人民币123,613,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85,419,500元。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条款第八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五十条)。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独立董事TANWEN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此次补选后,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TANWEN(主任委员)、周兵、谢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独立董事TANWEN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此次补选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新民(主任委员)、向阳、谢勇、李心湄、TANWE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19年6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6.改变了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但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7.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②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③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④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⑤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执行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次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TANWEN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并要求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补选独立董事TANWEN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次补选后,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TANWEN(主任委员)、周兵、谢勇。

  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TANWEN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独立董事TANWEN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次补选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新民(主任委员)、李心湄、向阳、谢勇、TANWEN。

  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6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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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7月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润都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2日9:00—12: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曾勇、徐维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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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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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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