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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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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协议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怡心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19年6月18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 7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3.56%。

  一、本次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王久芳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久芳先生本次受让股份之前,持有本公司195,000,000股份,并持有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王久芳先生与王怡心先生系父子关系,本次协议转让相关股份系王久芳家族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四、承诺事项

  2015年3月16日,王怡心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曾承诺将继续履行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认购甬成功(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          证券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2009年9月11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五年内,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15元,甬成功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受让方王久芳先生承诺,在受让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后,仍将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履行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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