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药明康德
股票代码:603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HCFII WX(HK)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 '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通讯地址: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 '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9年5月20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药明康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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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HCFII WX(HK)Holdings Limited
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 '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号码:2334403
董事/授权代表:黄立明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5日
经营期限:不适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与上市公司业务无关联
主要股东的姓名:HCFII WX Holdings Limite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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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药明康德股份的目的为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作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5月1日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8月10日)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0日)方式减持药明康德股份合计不超过23,401,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4,222,4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药明康德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62,72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3609%;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药明康德4,2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0.36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58,50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4.9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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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药明康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HCFII WX(HK)Holdings Limited
授权代表:黄立明
签署日期:2019年5月20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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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HCFII WX(HK)Holdings Limited
授权代表:黄立明
签署日期: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