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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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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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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730号)《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关于商业贸易业务。年报披露,公司商业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5.87亿元,较上年下降51.9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0.09%,毛利率为-0.94%,较上年下降1.51个百分点。请补充披露:(1)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商品,公司在商品贸易业务中承担的主要职能与具体作用,与供应商及客户的主要定价政策、结算条款和结算模式,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票、资金和货物流转方式和具体时点;(2)列示商品贸易业务中主要商品最近3年的前5大供应商及采购金额、以及前5大客户及销售金额,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公司商品贸易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及规则依据,若未按照净额法或手续费确认相关贸易业务收入,请结合风险报酬转移等情况,具体说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业务经济实质和会计准则的规定;(4)商品贸易业务最近两年毛利率分别为0.57%和-0.94%,说明商品贸易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上述问题履行的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

  2.关于金融和准金融业务。年报披露,公司金融和准金融业务实现收入1.61亿元,较上年增长31.79%。公司称,未来除继续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和典当等金融服务之外,还将不断开拓新的金融创新模式,为公司新能源主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请补充披露:(1)按小额贷款、担保和典当等金融和准金融业务的具体构成,说明其业务模式,主要客户来源、客户风险审核标准及流程;(2)相关业务经营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其经营是否具有合规性风险;(3)相关业务最近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4)公司未来拟开拓的具体金融创新模式,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业绩预告更正

  3.2019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母净利润-6.5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2亿元。4月13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0.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8.62亿元。此次更正的原因之一,为新能源产品售价持续波动,导致商誉减值计提增加约2.2亿元,此事项造成本期亏损增加约0.8亿元。请补充披露:(1)新能源产品售价从2018年1月至今变化情况,售价波动的原因,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价格开始下滑的时间点;(2)公司在前期业绩预告中,未能准确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主要责任人;(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已确定报告期大幅亏损的情况下,有意进行“业绩洗澡”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财务会计处理

  4.关于存货减值。年报披露,存货账面余额20.11亿元,其中,原材料11.24亿元,计提跌价准备3.32亿元。根据公司半年报披露,原材料账面余额4.77亿元。请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不同业务下存货的具体产品类别、库龄结构、各产品计提减值情况、减值政策及减值测试过程;(2)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逐季度采购量、耗用量、期末库存量;(3)结合相关原材料报告期内逐月价格走势等行业情况,以及期末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公司下半年原材料账面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其他应收款项。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2.15亿元,同比增长161.29%。其中,往来款及其他账面余额9.80亿元,同比增长453.67%,包括对关联方浙江宝华控股的5,400万元。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将在杭州鼎成和杭州鼎玉清算阶段,对浙江宝华控股的往来款进行清理。经查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杭州鼎成和杭州鼎玉注销。请补充披露:(1)前述往来款涉及的对象名称、相关事项、形成原因、账龄、款项收回可能性、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坏账计提合理性;(2)说明浙江宝华控股未按前期公告清偿欠款的原因,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3)说明与浙江宝华控股的其他应收款收回可能性,以及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0.34亿元,较期初增长707.81%。其中,预付合肥顺安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合肥顺安)3亿元股权款。请补充披露:(1)预付款前5大欠款方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主要采购产品、采购日期、采购金额及长期未结清的原因;(2)是否对上述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公司与合肥顺安沟通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发放贷款和垫款期末余额14.03亿元,同比增长17%;发放贷款的应收利息6,416万元。请补充披露:(1)按小贷、典当等业务类型分别列示近3年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金额、账龄分布等情况;(2)列示近3年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前10大客户名称、金额、回款金额和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报告期末应收利息的欠款方、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放款金额、借款时间、回款情况,并结合利息未收回的原因说明发放贷款和垫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债务情况。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1.75亿元,长期借款6.69亿元,其他应付款12.76亿元(含非金融机构借款7.69亿元)。公司期末账面货币资金为10.16亿元。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2019年内债务到期情况、流动资金,以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说明相关债务偿付资金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2)若公司存在相关债务风险,请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其他

  9.关于公司内控。年报披露,因关联方绍兴上虞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海创)需配合其他金融机构完成理财产品任务,海创锂电向上虞海创转账共计6,828万元,截至2018年末,相关款项转回海创锂电。请补充披露:(1)上述资金的具体流向和环节,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2)上述资金划转履行的具体决策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为配合完成理财任务违规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安排;(3)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4)说明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对会计处理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披露整改进展;(5)上述事项是否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依据,会计师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发表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意见的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关于业绩补偿。年报披露,公司确认德朗能动力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款1.22亿元,截止报告披露日,已收到6,207万元。同时,海创锂电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比承诺业绩少1,144万元,但公司至今未收到业绩承诺方上虞海创、绍兴涌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吴海军、石春红、钱志挺、王寅峰等的业绩补偿,且吴海军已于2018年12月29日从公司离职。请补充披露:(1)与德朗能动力业绩补偿承诺方的后续收款安排、原业绩承诺方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的资金能力和具体履约保障措施;(2)后续海创锂电业绩补偿款的具体收款安排,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收到业绩补偿的可能性。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5月2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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