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26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11906.4万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共计派发现金2381.28万元,转增股本7143.84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050.24万股。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了2.4万股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19,064,000股减至119,040,000股,因此,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总股本为119,040,000股,分配比例无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9,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9,0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0,46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0,464,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001元;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公司股东毕心德、毕于东、毕松羚、杨宝銮、邱建军、毕耜新及毕文娟已承诺最低减持价,其减持价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最低减持价调整为不低于4.93元/股;

  具体计算为:

  (1)公司201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334,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9.76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首发价格每股9.91元-每股派息0.15元

  (2)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778,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9.71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9.76元-每股派息0.05元

  (3)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9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8.09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9.71元/1.2

  (4)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9,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转增6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4.93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8.09元-0.2元)/1.6

  3、“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对象所持的24000股,根据方案所述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方法,本次转增股本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3,660,000股调整为6,988,800股,回购价格由9.47元调整为5.7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咨询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咨询电话:0533-6696036

  传真电话:0533-669603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