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2019-07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19年5月10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或公司经营情况等,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财务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4个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14亿元、5.18亿元、2.28亿元和5.01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亿元、-1.05亿元、-1.02亿元和-16.47亿元。期初和各季度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6.54亿元、94.04亿元、97.43亿元、96.39亿元和88.10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后3个季度的收入、利润变动较大,但存货规模变动较小。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各季度销售前10名客户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销售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销售金额和款项结算情况;(2)报告期内各季度采购前10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采购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采购金额和款项结算情况;(3)报告期内各季度各类存货(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变动情况,包括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供应商名称及关联关系,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以及各季度期初和期末各类存货的数量和金额;(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翡翠原石存货数量、采购成本、账面价值及采购年份;(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处于受限状态的各类存货数量、采购成本、具体受限状态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7亿元,同比减少68.08%,收入变动的原因主要为账户冻结、经营环境限制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年同期前10大收入账户及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相关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及冻结原因;(2)报告期内前10大收入账户及目前的状态、账户资金余额;(3)具体说明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效果。

  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翡翠原石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同比下降5.19%,毛利率61.11%,同比减少5.56个百分点;翡翠成品实现营业收入6.92亿元,同比下降49.19%,毛利率-72.04%,同比减少98.22个百分点;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69亿元,同比下降76.97%,毛利率0.80%,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公司前期公告,管理层拟对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的30.78亿元翡翠成品按照4%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翡翠原石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2)报告期内翡翠成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3)报告期内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4)结合翡翠成品毛利率为-72.04%的情况,说明该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翡翠行业产业链的缔造者和整合者,定位为围绕金融产业打造珠宝产业综合性平台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请公司补充披露:(1)翡翠行业产业链的具体构成,公司从事的具体环节和经营模式,并说明公司除转卖翡翠原石和成品外的收入来源和金额;(2)公司从事的金融产业具体经营模式和营业收入金额,说明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二、承诺履行情况

  5.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将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账面净值的差额给予现金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数量及账面净值;(2)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翡翠原石存货的剩余数量及账面净值。

  6.年报披露,公司董事长赵宁承诺,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其本人予以全额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员工实际买入并持有东方金钰股票的人数、买入均价、买入金额、持有期限;(2)董事长赵宁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财务信息披露及其他

  7.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系公司债务违约导致的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会计师无法对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同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年审会计师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无法对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的情况,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重大且具有广泛性,以及判断依据。

  8.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检查库存商品的数量及状况,获取了公司珠宝玉石资产的估值报告,根据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对黄金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了符合,并评估了同类产品的历史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期末盘点的具体实施过程,说明公司库存商品的数量和状况;(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被查封或冻结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并说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如何考虑相关资产受限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9.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末,公司发放贷款余额8.71亿元,全部已经逾期,计提减值914.7万元,会计师经抽样测试取得的证据能够支持公司管理层对贷款减值损失的估计和判断。请公司补充披露:(1)尚未清偿贷款的债务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贷款发放金额、回款情况、抵质押物及其可回收金额;(3)结合上述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10.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20亿元,同比增长96.95%,计提坏账准备1.47亿元。其中,对自然人普日腊应收账款6,900万元,对自然人张国梅应收账款820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上述个人客户具体业务往来情况,无法回款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1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026万元,同比增加15.19%,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但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均披露,往来款项期初余额9,211万元,期末余额541万元。同时,押金及保证金期末余额2,974万元,期初余额1,896万元。此外,公司2018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12亿元,与2017年期初余额相同,与2017年期末余额3,158万元不同,审计报告同样如此。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具体原因,年报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押金及保证金增加并计提坏账的具体原因,是否涉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3)本年度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与上年度期初余额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如是,请予以更正;(4)年审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项目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12.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1.25亿元,同比减少34.08%,主要系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应付利息期末余额5.11亿元,同比增加429.50%,主要系资金紧张未支付利息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9亿元,同比增加125.23%,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所致。此外,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7亿元,应付债券期末余额7.4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名称、借款日期、到期日、偿还日期;(2)截止目前,公司各项有息负债的债权人、负债余额、到期日、借款利率、抵质押物及账面金额、是否涉及诉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确认预计负债9.03亿元,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裁决书,裁决公司向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泰信)连带支付差额补足款人民币8.91亿元及相应违约金等合计9.03亿元。但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公司预计相关裁定产生约6亿多元的营业外支出。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向中睿泰信出售的存量债权情况,包括债权金额、到期时间、债务人及与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回款明细,公司采取的债权追偿措施;(2)确认的预计负债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金额不符的原因,全额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债权不实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720万元,其中前5名预付对象合计金额6,032万元,预付时间主要为2017年,未结算原因为合同未结算。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前5名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预付款项前5名的具体交易内容,合同未结算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3)工商信息显示,预付款项前5名中部分公司已注销,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15.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认定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年报披露不适用关于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请公司:(1)核实上述披露是否有误,并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进行说明;(2)内部控制缺陷包括的具体内容是否完整,前期财务数据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6.年报披露,公司不适用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六十七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披露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17.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东方金钰大厦期初余额3,026万元,期末余额3,02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在建工程计划总投资金额、后续投入计划、预计完工时间;(2)报告期内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以及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8.年报披露,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项目2.0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计提依据和合理性。

  19.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为3,156万元,同比减少7.97%,销售费用为7.25亿元,同比增加6.79%。上述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请公司自查核实并就年度报告中的同类错误予以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并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