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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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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1,825,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5%,其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781,311股,限售流通股52,044,609股。上述股份系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6,977,831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93,34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884,482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沙钢集团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000,000股。现将沙钢集团有关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2019年4月26日,沙钢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3,000,000股以后,其持有华创阳安108,825,920股,占华创阳安总股本的6.2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沙钢集团2019年4月26日之前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华创阳安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华创阳安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华创阳安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2016年,华创阳安(原“宝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沙钢集团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宝硕股份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9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锁定按各交易对方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沙钢集团同时作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12月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截至目前,沙钢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股份减持期间,沙钢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华创阳安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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