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5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凤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凤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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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18.51%主要是系:1.国内销售增长较大,正常收款增加;2.出口销售增长,正常收款增加及人民币与上年同期对比贬值,汇率原因导致美元收款折算成人民币收款增加;3.大宗材料预付货款减少及应付账款未到结算账期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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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了《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该预案已于2019年4月23日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23),该预案已经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45)。2018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1月22日,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票3,522,7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4%,最高成交价为2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2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75,005,232.53元(含交易费用)。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截止到 2019 年 1 月 29 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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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以下为空白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56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臵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53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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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5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55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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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瑞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5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5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