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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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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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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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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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合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契”)就其与公司、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纠纷事项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31,539,217.74元银行存款被冻结。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准许上海合契撤诉,案件受理费由上海合契负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的31,539,217.74元存款已经全部解除冻结。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分别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原回购方案中“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调整后)》( 公告编号:2018-093)。
2019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截止2019年2月25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005,8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618,820,253股)的3.8921%,最高成交价为5.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01,511,513.90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由于本次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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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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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业绩预告的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业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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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盐酸克林霉素系列产品国际市场销售收入增长,染料新产品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医药和染料板块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因此预计公司201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5亿元-5亿元之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