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57 证券简称: 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07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所使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7)。

  2019年 3 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