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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舟山龙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商业”)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以下简称“浙商舟山”)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质押事项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龙宇商业的100%股权质押给浙商舟山。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交易有关的抵押事项

  同意龙宇商业和舟山龙宇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酒店”)分别以自有土地证号为浙(2018)普陀区不动产权第0004376号、浙(2018)普陀区不动产权第0004377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浙商舟山,为龙宇商业此次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事项抵押担保。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的事项

  同意公司与上海芈杰的另一股东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的控股股东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龙”)以上海瑞龙对上海芈杰的出资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与公司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即公司与上海宝龙为本次交易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5,000万元,按出资比例各承担不超过2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龙宇商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情请见2019年3年6月的《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9-013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舟山龙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商业”)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以下简称“浙商舟山”)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质押事项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龙宇商业的100%股权质押给浙商舟山。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交易有关的抵押事项

  同意龙宇商业和舟山龙宇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酒店”)分别以自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浙商舟山,为龙宇商业此次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事项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如下:

  ■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的事项

  同意公司与上海芈杰的另一股东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的控股股东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龙”)以上海瑞龙对上海芈杰的出资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与公司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即公司与上海宝龙为本次交易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5,000万元,按出资比例各承担不超过2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龙宇商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龙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MA2A25W916

  (3)成立日期:2018-1-2

  (4)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78号818室(自贸试验区内)

  (5)法定代表人:许华芳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舟山宝龙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商业用房、商品住房开发、销售、经营及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9)截至2019年2月28日,龙宇商业资产总额120,622万元,负债总额91,685万元,所有者权益28,936万元,2019年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3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龙宇商业向浙商舟山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签订的主要内容即担保情况(一)至(三)之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龙宇商业负责舟山半升洞项目开发。此次向浙商舟山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上海芈杰将龙宇商业100%股权质押给浙商舟山,龙宇商业和龙宇酒店将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浙商舟山系本次融资的必要条件;公司和上海宝龙为其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以上担保措施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作方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42,85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4.5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3,165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7,500万元,合计220,66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4.8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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