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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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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司股东申请豁免限售承诺
□本报记者 董添

  □本报记者 董添 

  

  金信诺2月25日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申请豁免部分股份限售承诺,用于股份转让,降低质押率的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类似公告,不少公司的申请人是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政策方面,相关承诺确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可以提出相关申请。

  公告显示,金信诺持股5%以上股东张田申请豁免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限售承诺。张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78.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4%。目前,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223万股,其持有公司股票质押率约为80%,且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张田拟转让部分股份给予公司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份转让在降低其质押率,同时为公司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整合双方的资源,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张田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限售承诺。上述豁免承诺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梳理发现,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豁免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仅2月份以来,万通地产、龙大肉食等多家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对于申请豁免的理由,多与这些股东存在较大股权质押偿付压力有关。部分公司强调,申请豁免股份锁定承诺,只包括自愿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包括法定股份锁定承诺。

  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以麦捷科技为例,控股股东动能东方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率为91.74%,且部分股份质押融资即将到期,面临较大还款压力。控股股东动能东方、实际控制人丘国波及李文燕,已经和远致富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顺利实施,此次豁免申请。资料显示,李文燕和丘国波共同持有动能东方100%股权。

  对于申请豁免的依据,上述公司表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当前股权质押率整体较高,部分公司股东面临股权质押爆仓的风险较大。有些上市公司确实符合上述监管政策要求,豁免相关限售,可以缓解股权质押压力,同时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但付立春强调,不排除一些上市公司股东并不符合上述规定,欲通过这种实现减持目的。尽管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但大股东之间的联手需要警惕。相关责任方应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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