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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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高斯贝尔”)于2018年8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部分董监高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294万元。现增持期限届满,公司部分董监高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201,100股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为2,089,253.00元,已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0.1203%,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 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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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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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未完成增持计划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故在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等披露窗口期,上述增持人员均不能买卖公司股票,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同时由于个人资金周转的原因,郝建清先生、刘春保先生、邓万能先生以及魏宏雯女士未能在2019年2月23日前完成原增持计划,上述4人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将延期6个月,除此之外,上述未完成部分的增持主体、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原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计划增持前6个月内,以上拟增持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后,以上拟增持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董监高增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