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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达成协议,将2017年12月21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一部份到期还款解除股票质押,未还款部分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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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发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第2017-128号公告)进行披露。
2、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按股东刘琼女士所提供的与华西证券签署的资料显示,刘琼女士与华西证券协商对2017年12月21日所办理的4,35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900,000股股票在本次到期时进行还款购回并解除质押,剩余3,45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理延期购回,延期一年。本笔股票质押延期购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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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4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截止本笔业务,刘琼女士其它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刘琼女士尚保留59,158,00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琼女士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补充协议》;
2、《华西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补充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