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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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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8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孙晓峰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 2018 年12 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 10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55%,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8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9 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监事李廷亮先生、陈国栋先生分别委托监事于来富先生、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9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变更前投资内容及规模:市政预制构件生产区、PC建筑构件生产区、市政方砖生产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办公生活区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投资总额134,896.2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4,180.82万元。

  ●本项目变更后投资内容及规模:市政预制构件生产区、PC建筑构件生产区、市政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办公生活区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投资总额96,186.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5,460.9万元。预计2019年6月末竣工投产并产生效益。

  ●本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后,尚余募集资金38,719.92万元暂未确定用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该部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部分投资内容及规模,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由市政预制构件生产区、PC建筑构件生产区、市政方砖生产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办公生活区及附属设施等变更为市政预制构件生产区、PC建筑构件生产区、市政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办公生活区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变更为96,186.9万元,其中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75,460.9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如下:

  ■

  本次变更完成后,尚余募集资金38,719.92万元暂未确定用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该部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8年6月27日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38,719.92万元已包含在8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内)。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本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4月11日经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长发改审批字[2016]159号 ),项目实施主体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34,89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6,89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4,180.82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90,261.39万元,年净利润13,367.63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26%,税后静态投资期(含建设期)为9.25年。

  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本项目市政构件、建筑构件项目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已使用募集资金13,213.9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0,966.83万元,目前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投资理财产品。

  (二)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调整的具体原因

  结合本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根据近两年来长春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趋势,结合未来的市场需求预测,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本项目原建设内容中市政方砖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不足,如继续投资,投资风险较大。因此,公司拟取消本项目中市政方砖生产区的建设,增加市政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区的建设内容,同时对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根据2017年7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5号)中提出发展目标,未来新型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并由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向桥梁、水利、铁路等领域拓展。长春市将在市政工程中率先应用装配式预制桥梁建造方式。《长春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中,在十三五期间长春市公路里程将增加1500㎞,需要的预制构件按照1/10的比例测算,折合构件量平均每年为48万m3,市场需求量较大。

  本项目生产的市政桥梁预制构件,近期将主要满足长春市东部快速路南延长线工程和抚长高速人民大街出口改移项目的装配式桥梁产品需求,远期将在长春市市政桥梁建设所需的预制混凝土桥梁构件及其配套产品领域全面推广使用,支撑公司在市政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发展壮大,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的调整是基于建材产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建材产业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调整后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调整后,总投资96,18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1,18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5,460.9万元,项目预计2019年6月末竣工投产。

  根据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年产市政构件8万立方米、建筑构件10万立方米、市政桥梁构件1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111,900.00万元,净利润11,072.43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3.3%,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7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净现值为5,362.86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四、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调整后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内容变更主要为将原建设内容中的市政方砖生产区变更为市政桥梁预制构件生产区,市政桥梁产品近期将用于长春市东部快速路南延长线工程和抚长高速人民大街出口改移项目,主要包括装配式桥梁构件(预制墩柱、盖梁、小箱梁等),总计约有20万立方米。

  市政桥梁为市政府投资的重大交通工程项目,项目数量取决于政府对交通工程的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公司未来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组织专业队伍配合市场营销和生产服务,通过整合资源,从市场、产品和服务多方面投入力量,推动市政桥梁预制构件的推广和应用。

  五、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调整的审批情况

  本项目投资内容及规模的调整已取得长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备案内容的通知》(长发改审批字[2018]206号),项目有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建材产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9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10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55%,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10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55%,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园林绿化业、基础设施、酒店、休闲体育项目进行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8%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61,846,674.19 元,总负债为5,278,639,719.12 元,净资产为3,083,206,955.07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6,048,391,875.73 元,净利润2,819,400,161.9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068,516,641.21 元,总负债为4,123,504,871.16 元,净资产为2,945,011,770.05 元,2018年1-9月实现净利润-138,195,185.0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55%,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9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8日

  至2019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8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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