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4、28、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价异动。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根据公司股东阎志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提示,本次要约收购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50%,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汉商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7.60%,否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4、28、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指标属于股价异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股东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事项外,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证确认,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截至本次回函签署日,不存在涉及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股东阎志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提示,本次要约收购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50%,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汉商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7.60%,否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