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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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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代表有表决权董事的100%。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销售锂电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合同有效。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担任比亚迪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的有关规定,比亚迪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3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及张长虹女士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鉴于控股子公司芜湖融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光电”)和控股子公司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方舟”)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为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产业链,公司拟将持有的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其中,融捷光电5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50万元人民币,融捷方舟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的股权,两者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融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同时任融捷投资董事长,公司董事谢晔根先生、监事长罗彬先生分别任融捷投资副总裁,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国强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融捷投资任副总裁,融捷投资副总裁张加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公司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10.1.5条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融捷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但因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3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及张长虹女士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张加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一名董事。关于董事辞职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8年11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董事会审议了张顺祥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张顺祥先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的副总裁职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10.1.5条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张顺祥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候选人张顺祥先生曾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28日任公司副总裁。在此期间,一直尽职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次补选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张顺祥先生曾担任过公司副总裁,对公司业务规划和发展运营、内部治理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情况比较熟悉,是合适的人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取得张顺祥先生的书面接受提名意见,董事会审议了补选张顺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张顺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配偶通过深圳艾斯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300股,其中100股为其离任公司高管后买入。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3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及张长虹女士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顺祥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张顺祥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未能就审计费用达成一致,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审计关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董事会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张顺祥先生简历

  张顺祥(ZHANG SHUNXIANG),1968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就读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资本经营(投融资与集团管控)高级研修班》。1990年至1994年任职于江苏江环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职务;1994年至1997年任职于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片区总经理职务;1997年至2003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模块电源事业部 (后更名为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担任助理总经理职务;2003年至2008年任职于Cinnabon ,担任理事职务;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D&S厂家配套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职务;2010年至2013年任职于Insno(Nokia全球服务系统),担任CEO职务;2013年至2017年4月任职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2017年12月至今任职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张顺祥先生有逾20多年实业、金融、投资领域行业经验。具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从事高科技企业高层管理的长期工作经验。在对外合作、科学技术研究、企业战略、高层管理、市场和销售、行政、人事、采购、生产、品质控制等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张顺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除在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担任副总裁外,张顺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配偶通过深圳艾斯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合计4,3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与公司未能就审计费用达成一致,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审计关系。中天运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天运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对中天运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27260072

  公司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蒋洪峰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服务;资产评估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资格证书:正中珠江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56,证书序号:000425。

  正中珠江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已成为广东省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审计机构。 正中珠江承担着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也曾担任过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拥有优秀的人力资源团队和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的审计要求。

  三、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中天运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协商一致。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正中珠江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正中珠江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正中珠江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正中珠江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3、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正中珠江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利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上述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转让股权事项交易完成后,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芜湖融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光电”)5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方舟”)51%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其中,融捷光电5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50万元人民币;融捷方舟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元人民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鉴于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为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产业链,经协商一致,公司拟将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分别以1,550万元人民币和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融捷投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的股权,两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各方已于同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见下文。

  2、交易对方融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融捷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但在审议本议案时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3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及张长虹女士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4、本次出售资产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

  法定代表人:吕向阳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24546A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2、关联方的股权结构情况

  融捷投资由吕向阳、张长虹夫妇于1995年创立,自创立起一直由吕向阳、张长虹夫妇控制。吕向阳现直接持有融捷投资89.50%股份;张长虹直接持有融捷投资10.50%股份。

  3、关联方的业务经营及财务情况说明

  融捷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实业运营等,投资领域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相关产业。融捷投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融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融捷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交易标的(或称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

  (一)融捷光电

  1、融捷光电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芜湖融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MQ2B40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向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9日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9日至2065年10月8日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220号

  经营范围:新型显示材料的开发与制造;电子白板制造;电子元件与组件制造;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多媒体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厂房租赁、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名称:融捷光电50%股权。

  (2)标的资产类别:股权。

  (3)标的资产权属:融捷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权属明确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3、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出售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融捷光电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阶段,尚未投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财务资助、担保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出售资产完成后,融捷光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不存在为融捷光电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等情形,融捷光电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6、公司取得标的资产的时间、价格、方式及其运营情况

  2016年9月公司以现金1元人民币购买融捷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融捷光电50%股权,当时融捷投资对融捷光电认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完成实缴,交易完成后,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2,500万元,持股50%。2016年11月30日融捷光电完成工商登记,2016年12月融捷光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购买后融捷光电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阶段,尚未投产。

  (二)融捷方舟

  1、融捷方舟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328118504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04月24日

  营业期限:2015年4月24日至2065年4月23日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一路5号-1004

  经营范围:新型显示屏、电子墨水屏及其材料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光电显示器、摄像器材、光电集成器件、通讯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智能手持终端、数码产品、智能电子书包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设备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名称:融捷方舟51%股权。

  (2)标的资产类别:股权。

  (3)标的资产权属:融捷方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权属明确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3、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出售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对融捷方舟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融捷方舟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阶段,尚未投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财务资助、担保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出售资产完成后,融捷方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不存在为融捷方舟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

  (3)融捷方舟成立后,注册资本尚未实缴,为解决融捷方舟启动资金,公司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于2015年7月向融捷方舟提供了102万元和98万元的借款,该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后将由股权受让方融捷投资代为向公司偿还。

  6、公司取得标的资产的时间、价格、方式及其运营情况

  2015年4月公司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融捷方舟,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2,550万元,持股51%。2015年4月24日融捷方舟完成工商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融捷方舟成立后一直处于筹建期,后因上游供应不足以及产业规划的因素,融捷方舟调慢了项目建设进度,尚未投产。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转让价格:融捷光电5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50万元人民币;融捷方舟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元人民币。

  3、定价说明: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期,尚未投产,也未产生效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对融捷光电实缴的出资额为1,55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融捷方舟尚未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低于公司分别实缴的出资额。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融捷投资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融捷光电50%股权转让合同及融捷方舟51%股权转让合同。

  (一)融捷光电50%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合同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融捷投资):

  1、转让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持有的融捷光电5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实缴1550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5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即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手续完成之时,乙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甲方义务与责任

  股权交割时,甲方即向乙方移交有关融捷方舟的各种证照、资产、债权、债务等经济、法律相关的事实、数据和资料等所有文件原件,并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所有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4、乙方义务与责任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5、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二)融捷方舟51%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合同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融捷投资):

  1、转让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持有的融捷方舟51%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万元,尚未实缴)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大写:壹元整),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即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手续完成之时,乙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甲方义务与责任

  股权交割时,甲方即向乙方移交有关融捷方舟的各种证照、资产、债权、债务等经济、法律相关的事实、数据和资料等所有文件原件,并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所有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4、乙方义务与责任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清偿融捷方舟应付给甲方的往来借款102万元。

  5、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本次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产业链。

  融捷光电成立后一直处于筹建和建设期,尚未投产;融捷方舟成立后一直处于筹建期,后因上游供应不足以及产业规划的因素,融捷方舟调慢了项目建设进度。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一直未产生效益。

  目前公司基本完成了锂电池上游所有重要环节的布局,形成了包括锂矿采选、锂盐及深加工、镍钴锂湿法冶炼及深加工、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设备等多个环节的较为完整的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产业链。

  本次交易完成后,融捷光电和融捷方舟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从融捷投资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来看,融捷投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较为雄厚,资金较为充裕,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款项回收的相关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融捷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融捷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和向旭家先生对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该项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出售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有利于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业务板块。有关协议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和向旭家先生对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出售融捷光电50%股权和融捷方舟51%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集中资源优势发展公司锂电业务板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芜湖融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

  5、《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瑞”)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销售锂电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合同有效。

  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745.64万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担任比亚迪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的有关规定,比亚迪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人数未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3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及张长虹女士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东莞德瑞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表:

  ■

  注:1、年初至披露日发生关联交易是指东莞德瑞与比亚迪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上年发生金额”是指2017年度东莞德瑞与比亚迪就同一关联交易内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与比亚迪发生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1、上表中:

  “芜湖天弋”指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文石”指广州文石广州文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海南世银”指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融捷电子”指芜湖市融捷信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融捷能源”指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融捷光电”指广东融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融捷金属”指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融达锂业”指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制的企业,其中融捷能源和融捷金属为公司参股公司,融达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除上表所述日常关联交易外,2017年度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1)融达锂业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为融捷能源代加工碳酸锂提供劳务共计发生交易177.78万元;

  (2)向关联方零星采购共计发生交易14.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为比亚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728,142,85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关联方的业务经营及财务情况说明

  比亚迪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比亚迪,股票代码:002594。

  比亚迪最近三年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等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比亚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注:以上2017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8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担任比亚迪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的有关规定,比亚迪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比亚迪注册资本为2,728,142,855元,是全球动力电池领域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和动力电池领域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比亚迪作为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有强大的实力。该项关联交易导致存在违约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东莞德瑞将按照比亚迪正常的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比亚迪的采购订单,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合同有效。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东莞德瑞暂未与比亚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东莞德瑞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比亚迪正常的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比亚迪的采购订单,与比亚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东莞德瑞作为国内先进的少数锂电池生产设备制造商之一,一直致力于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及制造、实现整线的自动化生产,对锂电装配线拥有丰富的经验,与国际一流电池生产企业有过多次合作,在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等环节具有较大优势。比亚迪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有着强大的实力。

  东莞德瑞的锂电设备属于比亚迪锂离子电池业务的上游,通过本次交易,东莞德瑞可以增加订单来源渠道,提升规模效应;比亚迪可以增加锂电设备采购渠道。本次交易,是双方在锂电池产业链上下游间的业务合作,是基于双方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东莞德瑞将按照比亚迪正常的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比亚迪的采购订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东莞德瑞自身拥有较多的客户资源,比亚迪只是众多客户之一,故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东莞德瑞作为国内先进的少数锂电池生产设备制造商之一,一直致力于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及制造、实现整线的自动化生产,对锂电装配线拥有丰富的经验,与国际一流电池生产企业有过多次合作,在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等环节具有较大优势。比亚迪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有着强大的实力。本次交易,是双方在锂电池产业链上下游间的业务合作,是基于双方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3、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东莞德瑞将按照比亚迪正常的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比亚迪的采购订单。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署;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综上,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东莞德瑞将按照比亚迪正常的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竞标方式获取比亚迪的采购订单。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署;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谢晔根先生、张国强先生均回避表决,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所有决议只需按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且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需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于2018年12月13日17:00前寄达或传真至本公司。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地点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融捷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登记传真:020-38289867

  登记邮箱:lxgfdmb@163.com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2日-13日,当天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何成坤、韦萌馨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    真:020-38289867

  联系邮箱:lxgfdm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融捷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2”,投票简称为“融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如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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